进口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属于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应进行装运前检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莲关检普决字〔2023〕0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莲关检普决字〔2023〕0001号
兰州方可圆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煜曦,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内
2021年12月18日,兰州方可圆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持950720211000001428号报关单以区内进料加工货物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等一批,捆绑1100363747638号载货清单,由粤ZFZ25港车承运从莲塘口岸入境。2021年12月21日,经查验,发现异常。报关单第2项货物实际品牌名为HITACHI,与备案品牌名HIACHI不符。取样送检核新旧与固废。2021年12月29日收到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商品鉴定报告(编号:540221121009326):“所送样品为液晶显示模组,样品背板及边框存在不同程度磨损、划痕、脏污等情况,部分样品驱动电路板上有胶痕残留。综上所述,所送样品新旧程度为7成新。”2021年12月29日,收到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进口货物固废初筛报告(鉴定书编号:2111530004002763):“所送样品为液晶显示模组,疑似固体废物。”2022年1月8日,收到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别报告(编号:540221621009490):“所送样品不是固体废物。”其它未见异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145号公告,当事人进口货物:车载液晶显示模组(七成新),商品编码9013803020,属法检商品,属于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应进行装运前检验。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海关的相关规定。
以上行为有《检查(查验)记录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 口货物报关单》、《陈述报告》、《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商品鉴定报告》、现场照片等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4.03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印)
2023年2月17日
1.进口顾问:Jack(邢生),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14年进口操作经验;☎:086+15818318684✉:2878683338@qq.com 2.主要操作:中古二手设备、保健器、食品化妆品、化工、木材石材、机械配件生产线等;3.业务范围:付外汇、贸易协助、国外提货、中检(装运前检验)、办许可证、海运空运铁运代理、国内港口清关送货。4.操作港口:大连、天津、上海、宁波、厦门、东莞、广州、深圳、郑州 WhatsApp:0086-15818318684;QQ:2878683338;微信:jinkou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