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优化进出口报关汇总征税制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进出口报关汇总征税制度的公告
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压缩通关时间,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优化汇总征税制度。青岛进口物流网-代理进出口报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均可适用汇总征税模式(“失信企业”除外)。汇总征税企业是指进出口报关单上的收发货人。
二、有汇总征税需求的企业,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属地关税职能部门”)提交税款总担保(以下简称“总担保”)备案申请,总担保应当依法以保函等海关认可的形式;保函受益人应包括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以及其他进出口地直属海关;担保范围为担保期限内企业进出口货物应缴纳的海关税款和滞纳金(保函格式见附件);担保额度可根据企业税款缴纳情况循环使用。
进出口报关
三、企业申报时选择汇总征税模式的,一份报关单使用一个总担保备案编号。
四、无布控查验等海关要求事项的汇总征税报关单担保额度扣减成功,海关即放行。
五、汇总征税报关单采用有纸模式的,企业应在货物放行之日起10日内递交纸质报关单证,至当月底不足10日的,应在当月底前递交。青岛进口物流网-代理进出口报关
六、企业应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税款缴库后,企业担保额度自动恢复。
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海关径行打印海关税款缴款书,交付或通知企业履行纳税义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税的,海关办理保证金转税手续或通知担保机构履行担保纳税义务。
七、企业办理汇总征税时,有滞报金等其他费用的,应在货物放行前缴清。
八、企业出现欠税风险的,进出口地直属海关暂停企业适用汇总征税;风险解除后,经注册地直属海关确认,恢复企业适用汇总征税。
九、担保机构是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资信和较大资产规模;
(二)无滞压或延迟海关税款入库情事;
(三)承诺对担保期限内企业申报进出口货物应纳税款、滞纳金承担足额、及时汇总缴纳的保付责任;
(四)与海关建立保函真伪验核机制。青岛进口物流网-代理进出口报关
担保机构不具备资金偿付能力、拒不履行担保责任或不配合海关税收征管工作的,属地关税职能部门拒绝接受其保函。
十、企业信用状况被下调为失信企业或保函担保期限届满,属地关税职能部门确认企业已按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可根据企业或担保机构申请退还保函正本。
十一、本公告自2017年9月2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15年第33号公告同时废止。2017年9月21日前海关已备案的汇总征税总担保保函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1.进口顾问:Jack(邢生),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14年进口操作经验;☎:086+15818318684✉:2878683338@qq.com 2.主要操作:中古二手设备、保健器、食品化妆品、化工、木材石材、机械配件生产线等;3.业务范围:付外汇、贸易协助、国外提货、中检(装运前检验)、办许可证、海运空运铁运代理、国内港口清关送货。4.操作港口:大连、天津、上海、宁波、厦门、东莞、广州、深圳、郑州 WhatsApp:0086-15818318684;QQ:2878683338;微信:jinkou666;